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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《第九版(2007年)的修订部分》 作者:佚名 转贴自:本站原创 点击数:1232 更新时间:2008-1-24 文章录入:liweilw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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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自1988年11月1日起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(尼斯分类),1994年8月9日成为尼斯联盟成员国。此文本是尼斯联盟专家委员会第十九次、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对尼斯分类第八版所作的修改。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,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九版。请各有关部门参照本文本,做好启用新版分类表的准备工作。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
目 录 说 明 第一部分——新增的项目 第二部分——删除的项目 第三部分——改变或移类的项目 第四部分——类别标题、注释和前言的改变 附: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【背景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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